关于《2023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13 18:42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李强 字体:【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考核任务,根据2023年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皖农计财函2023904)、2023年芜湖市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市农科教2023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本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我局安排农业装备服务中心负责起草实施方案初稿,于20231130日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211下午召开有关镇、部门、经营主体负责人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会。于1213日起通过易政网征求各镇、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南陵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分以下四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2023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是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个以上;二是秸秆产业化、规模化利用量达到4万吨以上;三是加强秸秆还田宣传引导。

    奖补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秸秆产业化、规模化利用,秸秆运输储存环节奖补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奖补。奖补标准省市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文。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督查考核。

四、发文建议

实施方案(讨论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建议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