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12 17:35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李强 字体:【  

根据安排,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学习制度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次局党委会议均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相关会议与文件精神,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自学、培训、会议、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会议与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谋划制定普法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明确局机关负责人和系统各单位(股室)的普法职责,通过涉农项目实施和送科技、送法下乡等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宪法、涉农法律法规。2023315日,雄风广场参与举办农资市场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辨别假劣农资等知识。928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检察院在青弋江南陵段凤洲渡口处组织开展2023年南陵县青弋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此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县检察院在现场树立了展板,摆放了咨询台,工作人员向参加活动的人员和周边群众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漳河、青弋江十年禁捕规定、禁用渔具及水生生物保护的知识与意义等,并介绍了部分典型案例。活动中,还销毁了收缴的部分非法渔具,以实际行动展示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与决心。126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观看宪法宣传视频并参与宪法知识答题。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与熊小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赋予其参与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指导行政执法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南陵县农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业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出台了《南陵县紫云英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南陵县现代种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南陵县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办法》等政策指导性文件和有关专项工作方案,及时对法制审核事项目录进行更新并公开,按要求对重大项目实施进行决策前公开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组织专家对重大事项进行论证,然后按照行政决策机制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发布实施,指导和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多次深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研,要求局法制股和执法大队制定培训计划,强化执法培训,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8月起,按照县委编办工作提示单每周二开展综合执法一次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联合镇开展乡镇赋权大练兵大比武,通过现场学习执法过程,让乡镇执法人员充分了解到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疑难问题,对问题逐一答疑解惑,并对规范化执法流程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已经组织现场培训10次,培训人数150余人次。组织执法骨干参加省、市主管部门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常态化开展了每周“1小时共学活动,共同学习、研讨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复杂案件的办理等,着力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以来共开展培训12场次,培训286人次。目前,拥有照相机、摄像机和政执法船艇4艘、3辆执法车、2台无人机、3台手持高清热成像仪、31台执法记录仪和42个实时对讲机,建成了渔政智慧监控系统,在漳河、青弋江、青安江、资福河上安装36个高清探头并依法启用,对相关重点水域实现全覆盖即时响应实时监控。

五是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管。制定印发了《南陵县2023年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做好南陵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2023年南陵县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3南陵县农机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两节和“三秋”期间农机安全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南陵县2023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中秋国庆期间“四清四无”大排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长江禁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活动。2023年以来出动执法车辆6000余车次、执法艇1200艇次、执法人员24000余人次,对全县165家重点渔业、畜牧、种植生产企业、164家农资经营门店、重点水域、16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户)、1家屠宰场和农业机械经营主体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渔政执法、农机监管、动物卫生监督等农业执法监管工作,并在办案中普法(以案释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增强了广大干群的法治意识。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起。《潘某飞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获得农业农村部2023年渔政执法优秀案卷

六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参照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的有关规定,依法全面审查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行政处罚正确有效。对于重大或较为复杂的案件,召集有关人员并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会商,认真研究分析,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见,最后经机关负责人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开展本级案卷评查,组织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结果予以公示,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七天双公示平台上予以公开,让群众可以直观看到农业行政违法行为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的效果。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和提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七是认真做好涉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2023以来受理农民投诉纠纷32起,其中农资纠纷18起、渔业纠纷10起、畜禽纠纷4起,接到群众举报涉农违法行为线索45农资20个、畜禽4个、渔政21,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成功调解了32起矛盾纠纷案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依法教育相关行为人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积极维护农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决策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决策基本上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但有些程序不够规范或缺失,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等;有的程序方式单一,如公众参与往往是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几乎没有),主动深入群众或有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征求意见或者组织召开有广泛代表性的经营主体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很少

二是执法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事项多、区域大、监管任务繁重,有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行政相对人往往不配合,办理难度大加之上级有关政策导向,导致案件查办不均衡,如渔政类、农药类案件查处数量相对较多,种子类、农机类、动物卫生监督类、植物检疫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类、宅基地类案件查处较少。

三是执法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人员的身份与执法工作不对等,行政执法绩效管理机制未有效建立,严重影响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相关制度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及时修改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事项清单,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环保以及镇政府权责关系,监督指导赋权乡镇执法工作,理清执法职责分工,确保执法边界清晰。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注重普法效果,增强法治意识。

四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扎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改善营商环境。

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执法联动和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内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业资源、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