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政府交办的2024年度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11:29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李强 字体:【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我局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共21其中主办13件,重点建议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共1件,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及会后提案共26其中主办20,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共8其中主办7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 2024年度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政办秘〔20243号)要求和局属单位、机关股室的职能,经研究,确定了建议、提案的领办负责人和具体的承办机构(见附表)。为认真做好今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承办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能和今年的

重点工作,对承办的议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研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协调、亲自督促,明确专人承办落实,认真细致研究具体办理方案,确保如期办复。

二、注重质效。各承办机构要按照讲实效、重质量、实事求是的原则,细化工作举措,逐件认真研究办理。对所承办的议提案,能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应先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期限;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充分解释说明原因,确保代表、委员认可理解。

三、加强沟通。各承办机构在办理过程中,要积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在办理前要积极通过召开座谈会、协商会、登门拜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征询代表、委员意见,了解代表、委员的真正意图,提升答复的针对性。在办理过程中,要对新情况、新要求、新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或邀请代表、委员开展现场调研、座谈讨论等,进一步提升办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办理完毕后,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要按办理程序重新认真研究办理。

四、强化配合。我局为主办单位的,具体的承办机构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针对议提案具体内容,第一时间与各协办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时限、办理职责,并及时梳理汇总各协办单位办理意见。我局为协办单位的,具体的承办机构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主动落实我局的承办内容。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和调度,分管负责人要督促承办机构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法制股)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确保议提案办理高质高效完成。对于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多部门联动事项,具体的承办机构要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反映,召集相关部门联合会商或提请领办县领导采取适当方式开展调度督促。

五、按期完成。各承办机构必须在202461日前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文件答复函纸质版(须经分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和电子版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法制股)在2024610日前将答复函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办;在20246月15日前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文件答复函纸质版(须经分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和电子版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将议提案办理情况正式答复件按规定格式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另打印一份和征询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于20246月30前由承办机构寄送县人大代表,7月5日前收回反馈意见表并报送局办公室;县政协委员提案于20236月30日前直接在县政协提案办理平台答复)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县政府办,并于7月5日前将征询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附件4)报送至县政府办。对少数复杂需较长时间办理的县人大、政协议提案,承办单位需提前10天书面向县政府办说明理由,经县政府办审核并报领办县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要提前向代表、委员书面说明情况,确保在20248月10日前办结。(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15055327828,电子邮箱:2931183742@qq.com。)

 

附件:1.议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

2.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格式

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格式

4.征询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

5.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任务承办分解及具体内容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