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26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徐朝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南陵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编制完成“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南陵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南陵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规划”,将“一县一业(特)”——“芜湖·南陵大米”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纳入南陵县经济发展整体规划。
成立南陵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实施一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面落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任务。组建南陵县“一县一特”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工作专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班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班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主导产业—“芜湖·南陵大米”全产业链和“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编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拟定、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制定工作。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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