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045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民盟南陵县基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优化生猪加工及供给体制保障全县人民吃肉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生猪生产是我县农业经济的重要产业,在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生猪屠宰监管作为农业部门重要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场“两项制度”
根据省市农业主管部门要求,我县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场官方兽医派驻和非洲猪瘟检测“两项制度”,安排17名官方兽医和5名协检员驻场检疫监管,轮流上岗,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对入场生猪查证验物,核对车辆、头数、耳标号、到达地点以及猪只的健康状况等,确保入场生猪来源清晰。督促指导屠宰场自建了非洲猪瘟检测化验室,对每车入场生猪都进行非洲猪瘟和“瘦肉精”采样检测,对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生猪才能进入静养区,确保入场生猪健康。
二、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检疫,确保上市肉品健康合格
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对屠宰场检疫申报的待宰生猪进行宰前巡栏,记录上报,发现病死生猪监督屠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实行屠宰流水线跟班操作,发现病害肉品,监督屠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健康的肉品加盖检疫和检验印讫印章,出具检疫和检验票据,确保出场肉品“两证两章”齐全。
三、加强官方兽医管理,确保履职尽责
我县现有官方兽医29人,结合省农业农村厅正在进行的官方兽医行风整顿行动,通过召开会议、视频学习、警示教育和考试考核等形式,加强官方兽医管理,提升官方兽医履职能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干净纯洁的队伍。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肉品市场安全
我县进一步加大私屠滥宰打击力度,公布举报电话,露头就打。目前,我县生猪屠宰市场较为稳定,没有发现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五、加快屠宰场改造升级
2023年,南陵县民生食品有限公司自筹资金1200余万元,建成了一座日处理1000吨的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全部实行达标排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医〔2024〕11号)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屠宰厂(场)均要达到《规范》要求,目前,南陵县民生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制定方案,谋划发展,力争在2025年6月前完成验收改造。
虽然我县在生猪定点屠宰、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强化监管,但是还存在生猪定点屠宰场设施设备老化、农村散养户生猪屠宰难、服务和市场监管存在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监管,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制定的“两项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和检测,规范检疫操作行为和流程,出厂肉品“两证两章”齐全清晰,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和环保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二、提档升级,完成屠宰场改造。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安排专门力量指导督促屠宰场自查整改、提前谋划升级改造方案,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规范》实施。同时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鼓励企业申报,争取政策支持。
三、转变思想,服务全县养殖户。针对目前施行的动物产地检疫和运输车辆要求,农村散养户生猪存在销售难等问题,我们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探索解决思路和办法,同时,要求屠宰场针对本县生猪,出台相应的收购优惠政策,鼓励本县生猪到定点屠宰场宰杀销售,从源头杜绝私屠滥宰现象发生。
四、强化市场准入监管,确保肉品经营有序。一是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要求猪肉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购进的猪肉票、证、章齐全且相符,严肃查处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快检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品质不合格猪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各农贸市场和各镇市场监管所快检室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的猪肉随机取样快检,发现不合格猪肉及时处置。在每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中,加大对猪肉产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经营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瘦肉精”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柯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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