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南陵县青弋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活动的公告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实施长江流域禁捕,对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增加我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调整水生种群结构,综合利用食物链,美化水域生态环境,增强全县人民对渔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意识,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423号)要求,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组织开展2024年南陵县青弋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8日(周五)上午8:30
二、活动地点
长江支流青弋江(凤洲村渡口处水域)
三、放流品种、数量、规格
(一)放流品种
青、草、鲢、鳙鱼苗种
(二)放流数量
青、草、鲢、鳙鱼苗种约230万尾,其中标准广布物种约200万尾、大规格广布物种约30万尾
(三)放流规格
标准广布物种苗种体长≥3cm/尾、大规格广布物种苗种体长≥10cm/尾
四、参加活动单位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南陵县公安局、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弋江镇人民政府、南陵县司法局公证处、南陵县融媒体中心、弋江镇护渔队员、违法捕捞受处行为人、渔民代表及社会各界参加。
五、活动现场流程
(一)介绍参加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出席领导和嘉宾;
(二)放流活动正式开始,请领导宣布放流活动启动;
(三)首先请少先队员分二批投放鱼苗(工作人员一对一进行辅助,确保安全进行);
(四)其次请各位领导分二批投放鱼苗(工作人员一对一进行辅助,确保安全进行);
(五)最后将剩余鱼苗通过滑道全部放流至青弋江;
(六)围绕活动宣传展板、禁用渔具样品展示依次向各位领导、社会各界宣传介绍增殖放流重要意义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并开展违法违规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七)向20名少先队员赠送活动纪念品;
(八)活动结束。
六、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南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活动期间,我局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各界参加放流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放流活动存在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电话:0553-6815952。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