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B
郭明宝等代表:
现将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温氏等龙头企业发展养殖户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反映的我县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前期已进行相应处置,取得一定成效。
一、企业发展情况
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县,畜禽养殖以鸡和生猪为主。2007年3月,芜湖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入驻南陵,2012年成立南陵温氏养猪有限公司。2023年,温氏公司共出栏家禽1800万只、生猪10.5万头,合作养户均户获利10万元以上。
自温氏公司入驻南陵以来,在畜牧产业发展、“菜篮子”保障、农民增收和带动相关产业等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养户不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彻底、周边群众投诉举报等问题。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争取了很多的中央及省财政资金项目,投入到养殖户养殖条件提升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中,目前还在实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项目,这些措施也起到了改善养殖条件作用。
二、监管整改情况
(一)强化监管,规范行为。针对温氏公司在我县采取的是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要求温氏公司强化养户管理,一是对养户养殖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要求合作养户要具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合作前要到辖区镇村和相关部门报备;二是对动物防疫条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设备和“一场一策”处理工艺以及养殖档案等进行规范,符合畜禽养殖发展要求。
(二)强化服务,助力产业发展。为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我们安排了驻场官方兽医,主要是对种畜禽场和公司养户进行动物防疫条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档案完善以及畜禽调运等进行指导服务,助力产业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指导与服务。对温氏等龙头企业在我县养户进行梳理,完善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到所在镇村和相关部门报备,对没有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没有报备的养户坚决予以清退,严禁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各类土地的养户进行合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指导服务力度,着力提升动物防疫条件、生物安全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规范企业发展行为。同时,结合我县作为全市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工作改革试点县契机,积极出台政策、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打造全链条兽医社会化服务新型模式。
(二)编制设施农用地规划。重点是规模化养殖专项规划,逐步规范设施农用地布局,相关设施农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加强联合监管。农业、环保、自然资源与规划以及所在镇强化监管与执法力度,对没有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选址不符合规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不健全,工艺流程不合理的养殖企业严格执法,确保我县畜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4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823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