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解读】《南陵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跟踪解读
一、公众咨询:咨询《南陵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农财〔2024〕124号)中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的申报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
政策解答:要求企业为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该项奖补无需经营主体单独申报,也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县农业农村局会依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认定企业名单文件办理,并给予补助。
承办单位:南陵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咨询电话:6817895
二、公众咨询:许镇镇某一经营主体预计购买高速插秧机开展机种工作,依据《南陵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农财〔2024〕124号)文件准备申报“支持水稻机械化种植”奖补项目,该项内容与之前政策相比有何调整?
政策解答:“支持水稻机械化种植”项目补助标准调整为机插(或机抛)作业面积补贴(作业面积以当年机具智能终端统计数据为准),要求单台作业面积100亩及以上;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台补助1.5万元”调整为“按作业面积50元/亩给予补助,每台作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承办单位:南陵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咨询电话:6817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