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
根据安排,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学习制度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一个重要内容,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相关会议与文件精神,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自学、培训、会议、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会议与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普法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明确局机关负责人和系统各单位(股室)的普法职责,通过涉农项目实施和送科技、送法下乡等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宪法、涉农法律法规。2024年5月21日,组织参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共发放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单、宣传册此次宣传活动中发放民法典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多份,宣讲受众100余人。9月22日,在烟墩镇依托2024年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主题为“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辨别假劣农资等知识。10月18日,在长江支流青弋江凤洲渡口处水域举行2024年南陵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现场竖立了展板,摆放了咨询台,向参加活动的人员和周边群众宣传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长江保护法》和漳河、青弋江十年禁捕规定、中国渔政亮剑行动以及水生生物保护的知识与意义等。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
与熊小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赋其参与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指导行政执法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南陵县农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进一步规范农业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由法律顾问熊小平律师组织专业人员对《南陵县紫云英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开展后评估报告,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风险性评估,及时对法制审核事项目录进行更新并公开,按要求对重大项目实施进行决策前公开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组织专家对重大事项进行论证,然后按照行政决策机制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发布实施,指导和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多次深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研,要求局法制股和执法大队制定培训计划,强化执法培训,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研究制定农业执法培训计划,严格落实执法人员60学时学法制度,开展专题学法活动10场次,组织参加各级行政执法培训与案件评查、交叉互评、执法大比武活动,参学执法人员达200余人次,今年大队有3名同志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夯实组织保障、执法监管、安置保障、资源保护等相关措施,共开展禁捕执法巡查 900 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400余人次,开展联合行动36余次,查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87起,处罚金额28300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4起,高压严管效果显著。
(五)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与种业专项监管、春季秋季联合执法护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专项执法为抓手,紧紧围绕春耕、三夏、秋收秋播生产等关键时节,紧盯重点品种、关键区域,深入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50次,共出动执法车辆9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70家,督促各农资经营主体健全农资生产经营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电子台账和备案登记,与农资经营主体签订了《农资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150余份,并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经销商的一封信》《农资识假辨假小常识》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定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监督抽样计划,目前完成种子监督抽样20份、有机肥抽样4组、农药监督抽样40组。严查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兽药以及销售过期、禁限用药物等农资产品和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处整治未建立种子购销台账、落实农药进销存追溯管理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兽药国家二维码追溯等违反经营管理规定等各类隐患问题12件、调处农民投诉纠纷21起,依法查办农资案件3件,罚没款16348元。
(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参照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的有关规定,依法全面审查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行政处罚正确有效。对于重大或较为复杂的案件,召集有关人员并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会商,认真研究分析,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见,最后经机关负责人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开展本级案卷评查,组织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结果予以公示,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七天双公示”平台上予以公开,让群众可以直观看到农业行政违法行为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的效果。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七)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南陵县委办公室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首违不罚”“两轻一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4〕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南陵县农业农村领域“首违不罚”清单(2024版)》《南陵县农业农村领域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版)》《南陵县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依法监督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做好赋权执法有关的“首违不罚”“两轻一免”制度改革工作。
(八)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
本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产生行政诉讼共1件,该案件正在审理期间,我们详细记录并分析了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以便从中吸取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我局将严格监督行政诉讼生效判决的履行情况,确保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能得到妥善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决策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决策基本上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但有些程序不够规范或缺失,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等;有的程序方式单一,如公众参与往往是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几乎没有),主动深入群众或有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征求意见或者组织召开有广泛代表性的经营主体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很少。
二是执法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大部分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资格和从事执法工作的时间较短,还有一部分为新进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还不够高。此外,农业行政执法事项多、区域大、监管任务繁重,各类农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行政相对人往往不配合,办理难度大,执法人员有懈怠情绪,加之上级有关政策导向,导致案件查办不均衡,如渔政类、农药类案件查处数量相对较多,种子类、农机类、动物卫生监督类、植物检疫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类、宅基地类案件查处较少。
三是法制监督指导需要进一步强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作出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关专家的意见。目前,我局没有专职的法制员,法制工作主要由2名从执法大队抽调的工作人员兼职承担,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法制监督指导的能力与上级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相关制度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及时修改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事项清单,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环保以及镇政府等的权责关系,监督指导赋权乡镇执法工作,理清执法职责分工,确保执法边界清晰。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注重普法效果,增强法治意识。
四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扎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改善营商环境。
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执法联动和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内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业资源、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