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水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
鸠江区政府:
现将张秀珍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饮用水质量及乱收费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南陵县农村水厂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试行)》(政办秘〔2019〕77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县所有农村水厂均建立了水质化验室,并配备了具备9项常规指标检测能力的检测仪器和检验人员,严格落实农村水厂出厂水水质自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镇政府安排专人,每日对辖区内供水水厂进行日检,主要检查供水水厂日检是否记录、消毒药品投放是否规范、沉淀过滤是否定期清洗和厂区厂貌等,做好每日检查记录;县水务局安排专人和县供水公司技术人员,对各水厂制水和水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督促水厂提高制水和水质检测能力,并成立督查组,每周对镇级政府和供水水厂日检和制水情况进行监督督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净化消毒和监测工作的通知》(皖水农函〔2020〕48号)文件要求,从3月份开始,我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我县农村水厂18个出厂水样本点和29个末梢水样本点进行检测,及时掌握农村水厂水质底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我县农村水厂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没有乱收费情况。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