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水务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9-24 10:54信息来源: 南陵县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刁午诚 字体:【  

周翠霞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第二阶梯用水量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南陵县城区水价是由县发改委制定,经价格听证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下发我公司遵照执行。最新的水价文件为2017515日发改价格〔2017261号《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阶梯水价,第二阶梯为192立方米-240立方米,共计48立方米。

2.已将您提出的增加第二阶梯用水量的建议上报县发改委。

3.下一步工作措施

1)由县发改委根据相关文件审核是否可以调整,并按规定程序报请县政府审批。

2)我公司将根据县发改委批准的阶梯水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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