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水利工程政府验收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1.0.2
二、事项类型:行政权力-其他权力
三、实施机构:南陵县水务局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规定的政府验收的条件已具备,有关鉴定、检测、审计工作已完成。
六、申请材料:
1.关于对xxx工程进行xxx验收的请示(电子件,原件1份)
2.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电子件,原件1份)
七、网办深度:四级
八、到现场次数: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5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南陵分厅上传申请材料也可以直接到南陵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受理:南陵县水务局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并出具书面理由。
决定:窗口将申报材料送县水务局办公室登记,交工程科承办。工程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和专家评审后办文,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
办结:同意的,作出验收决定;不同意的,出具《不予同意通知书》。经窗口送达申请人。服务完毕后,工程科工作人员将服务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办结文件及相关附件,集中装订成卷,并确认签字加盖公章后归档。"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水务局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6839378
2.监督电话:0553-683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