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水政水资源股(南陵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组织拟订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县城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湖长制工作。
股长:吴新民
联系电话:6826010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楼
序号 |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
1 |
组织拟订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
2 |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
3 |
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县城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湖长制工作。 |
名 称 |
组织拟订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
法定依据 |
南陵县水务局“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水政水资源股 |
运行流程 |
1.组织开展调研; 2.组织起草政策文件初稿; 3.向有关单位和公众征求意见; 4.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5.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 6.提交有关会议审议; 7.发布实施。 |
运行要件 |
1.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情况; 3.合法性审查情况;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结果政策文件。 |
责任事项 |
1.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2.拟办意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 4.按要求对公文审核把关,确保内容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
名 称 |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
法定依据 |
南陵县水务局“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水政水资源股 |
运行流程 |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 2.加强协调和监督指导; 3.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4.按要求编制有关报告和发布信息。 |
运行要件 |
1.工作计划; 2.有关结果报告。 |
责任事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落实。 |
名 称 |
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县城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湖长制工作。 |
法定依据 |
南陵县水务局“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水政水资源股 |
运行流程 |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 2.加强协调和监督指导; 3.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4.按要求编制有关报告和发布信息。 |
运行要件 |
1.工作计划; 2.有关结果报告。 |
责任事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