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1 16:10信息来源: 南陵县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刁午诚 字体:【  

水政水资源股(南陵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组织拟订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县城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湖长制工作。

股长:吴新民

 联系电话:6826010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楼

序号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1

组织拟订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2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3

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县城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湖长制工作。

 

名   称

组织拟订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法定依据

南陵县水务局“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水政水资源股

运行流程

1.组织开展调研;

2.组织起草政策文件初稿;

3.向有关单位和公众征求意见;

4.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5.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

6.提交有关会议审议;

7.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情况;

3.合法性审查情况;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结果政策文件。

责任事项

1.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2.拟办意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

4.按要求对公文审核把关,确保内容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名  称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法定依据

南陵县水务局“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水政水资源股

运行流程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

2.加强协调和监督指导;

3.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4.按要求编制有关报告和发布信息。

运行要件

1.工作计划;

2.有关结果报告。

责任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落实。

 

 

名  称

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县城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湖长制工作。

法定依据

南陵县水务局“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水政水资源股

运行流程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

2.加强协调和监督指导;

3.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4.按要求编制有关报告和发布信息。

运行要件

1.工作计划;

2.有关结果报告。

责任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