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职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关于印发《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职责》的通知 附件.xls
为落实河湖管护机制,把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向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延伸,我县已完善《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名录》并出台了《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职责》。请各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落实相关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2021年12月6日
南陵县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职责
一、负责加强河道管理宣传,引导村民维护河道整洁;
二、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负责主动对接镇河长办,上报协助解决疑难问题;
四、负责劝导制止不良行为,禁止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附件:南陵县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