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月31日群众举报的回复
2021年3月31日上午,我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有人在三里镇热爱村从漳河非法盗采黄砂。接到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水政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协同三里镇派出所对涉事车辆和人员进行查处,并将盗采黄砂所用挖机暂扣至指定地点。经调查,案件当事人秦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漳河三里镇热爱村段河道滩地非法盗采黄砂,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十三条的有关规定。4月20日,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我局对案件当事人秦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2021年3月31日上午,我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有人在三里镇热爱村从漳河非法盗采黄砂。接到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水政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协同三里镇派出所对涉事车辆和人员进行查处,并将盗采黄砂所用挖机暂扣至指定地点。经调查,案件当事人秦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漳河三里镇热爱村段河道滩地非法盗采黄砂,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十三条的有关规定。4月20日,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我局对案件当事人秦某某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