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县水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
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决策,为实现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年初制定印发了《2020年南陵县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水法》《防洪法》等法律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二是大力开展宪法、水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运用网上学法用法和微信端测试,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在线答题和宪法测试;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活动,在“3.22”世界水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宪法》、《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公开栏、职工微信群、QQ群等平台积极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教育环境,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
(二)推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具体工作由局水政水资源股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市
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二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会议,明确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点,细化具体工作任务;三是定期召开会议,主动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及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查问题、抓整改、促落实,形成了上下齐抓、共同推动的工作局面。
(三)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完善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重点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阳光决策、科学施政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规避行政决策失误的风险。二是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全局性的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三是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2020年,我局与安徽熊小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续聘了1名专业素养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多的参与到决策、合同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积极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0年,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拳出击,持续开展河道巡查工作。2020年,我县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1起,处罚11人,累计罚款9.887万元。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执法证人员均是参加省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后颁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机制,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修改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形式还需生动多样;水利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过程,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继续谋划好法治建设计划,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持续强化法治学习宣传。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水法规意识。
(三)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四)提升行政决定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听取法律意见,对各类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程序规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