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事项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02-13 16:43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3.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