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的情况反馈说明
县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关于《南陵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告,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截止到2023年7月27日,共收集到反馈意见2条。
关于《南陵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我县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清洗、试压、消毒,并经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已采纳 |
2 | 建议当发生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不能正常供水的情况时,应当提前告知用水户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确保居民用水。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