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刘亮解读《南陵县推深做实“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1 10:30信息来源: 南陵县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县水务局 字体:【  

《南陵县推深做实“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37月19日,南陵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南陵县推深做实“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河长办20231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历年来,省市河长办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工作如何推深坐实进行统筹落实,南陵县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紧密结合群众所思所想,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据《南陵县总河长制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探索推行“多长联动”治理河湖,创新打造“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协同治理模式,推动治水工作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引导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治水工作,当好治水护水的践行者、推动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使我县河湖长制工作更接地气、更切实际、更具活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水务局至周边地区杭州、宣城、铜陵、合肥学习先进做法,总结经验6月7县河长办牵头草拟了《南陵县推深做实“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工作实施方案》初稿(以下简称“方案”),620经县总河长会议审议讨论,会后我办根据讨论情况形成了《方案》(送审稿)。7月19日,经分管副县长审定,以县河长办名义(县河长办202311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级河湖长应加强与“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的沟通联系,认真推进“官方河湖长”和“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结对共促,共同开展河道监管治理。县建立“民间河湖长”信息登记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和责任落实,确保监督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和整改措施得力。县镇村河湖长巡河巡湖时,可以邀请民间河湖长参加。

五、主要任务

带头遵守河湖管理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河湖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引领带动公众护河爱河,在河湖长制工作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等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好“政策宣讲员、问题导航员、矛盾调解员”的作用;经常性开展巡河护河行动,助力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收集河湖管理保护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官方河湖长和河湖长制办公室反馈,也可直接通过“零距离河湖长”平台反馈;监督并反映企业、个人破坏水域岸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违法行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参与防溺水工作;当好官方河湖长和社会公众的桥梁和纽带,定期与县镇村河湖长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

、保障措施

(一)安全保障。对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举报监督行为和信息必须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涉案当事人泄露。否则,一经查实,严肃追究。

(二)组织保障。对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上报的河湖问题,各级官方河(湖)长、河(湖)长协办单位、河湖长办按照职责认真处理,采取交办、督办等方式,及时落实有关责任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

(三)纪律保障。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工作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阻挠妨碍或变相打压民间河湖长、零距离河湖长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如发现有类似情况,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解读人:刘亮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6823370

电子邮箱:7075159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