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7日芜湖市12345热线平台交办单的回复
来电人反映南陵县籍山镇李镇小区水费收取不合理的问题
,现将事件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来电人居住于南陵县籍山镇李镇B区6-12,反映水费的问题。1月19日供水公司抄表人员前往来电人处检查,经过检查发现水表抄见吨位无误,经查询该户缴费记录并联系来电人发现,因其绑定自动缴费账号失误,该户从2022年5月2024年1月期间水费出账后未实现自动扣费,供水公司从水费出账58天后才加收千分之三的水费违约金和千分之五的污水费违约金,因来电人欠费时间较长导致总欠费金额较多。供水公司于1月19日联系来电人,将供水公司对水表吨位的核查情况、该户缴费情况向其进行了说明,经过说明,来电人对供水公司的工作表示理解。 工作人员已与来电人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