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01 16:35信息来源: 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日常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南陵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用、聘用人员),县委督查员不作为考勤管理对象。

2.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工作要恪尽职守。

3. 实行工作日上、下班打卡考勤。机关设置指纹签到设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并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签到、签退。

4.工作日无故不打卡签到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缺勤处理。

5.机关工作人员在因公下乡开展工作之前应先打卡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回单位后补填《机关人员公务外出登记表》;因公务出差无法打卡签到,应事先填写《机关人员公务外出登记表》。《机关人员公务外出登记表》需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因公外出和公务出差均视为正常出勤。

6.上班期间,局领导有事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应主动告知办公室;股室工作人员如果有事需要离岗外出的,需向所在股室其他人员说明去向,并保障通讯畅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机关人员在外出之前,需填写《机关人员外出去向登记表》。在效能抽查时,如果发现机关人员不在工作岗位,但其所在股室其他人员又不知其去向的,视为早退。

7.机关考勤工作实行“每月统计汇总”,每月考勤统计情况报送局纪委备案。

8.各科室应对本科室人员填写的《机关人员公务外出登记表》和《机关人员去向登记表》进行留存备案,妥善保管,以便核实。

二、请销假制度

1.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用、聘用人员)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请假审批程序: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请假按县委、县政府规定报批,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日以外的时间离开芜湖市范围需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工作日以外的时间离开芜湖市范围需报经分管领导批准。

股室负责人请假1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内(含2天)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局长批准。各股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含2天)向股室负责人请假,并报分管领导批准;3天及以上,经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请假后报局长批准。机关人员在机关组织的开会或学习活动中临时请假的,必须直接向主持人请假。

3.因病、因事请假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凡请假或休假1天以上的人员事先必须填写《机关人员请假报告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留存备案,以便核实。请病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需附医院证明。如因急、重病或急事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时,可委托本股室同志代办请假手续,待回单位后补办请假手续及补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5.机关人员在请假过程中,确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审批权限与请假审批权限相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续假手续的, 要及时向原审批人说明情况,回单位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超假部分按缺勤处理。

6.机关人员请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7.机关人员请假(一周及以上)期满回单位后,要及时向请假审批人报告销假到岗情况。

三、考勤结果运用

1.考勤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2.机关长期驻外工作人员或在外挂职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上下班打卡签到。

本制度从 201817日起执行,此前本局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如上级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南陵县文广新局(体育局)机关人员请假报告单》

    2.《南陵县文广新局(体育局)机关人员公务外出登记表》

    3.《南陵县文广新局(体育局)机关人员去向登记表》

                                

 

 

20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