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7 10:52信息来源: 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加速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建立权威性、规范性的新闻发布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在新的舆论形势和传播格局下,完善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合作机制,尊重新闻规律,创新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和维护公众知情权,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及公众发布信息,展示成就,宣传政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塑造形象,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新闻发布主要内容

新闻发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

2、本单位组织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筹备、进展和成效。

3、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涉及本单位组织的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需要对新闻媒体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的事项。

4、本单位组织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审批

1、确定主题。新闻发布的主题由本单位工作责任人确定,也可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

2、审核。主题确定后,在发布前须将发布的事项、重点内容和新闻发布稿(新闻通报稿)等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3、审批。填写新闻发布审批表,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4、备案。新闻发布后,做好新闻发布活动的备案工作。

四、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对涉及我区重大政策、重大事件内容的发布,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2、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当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及时发布新闻。

3、未经批准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展新闻发布。对擅自对外发布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