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文旅体许〔2021〕5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文件
南文旅体许〔2021〕5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陵县教体游泳馆:
本行政机关于 2021年 6月29日受理申请人提出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惠民南路176号”设立室内游泳场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同意“南陵县教体游泳馆”投资人谈戟的申请,发放《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主管部门(盖章)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