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平印刷未署名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31 11:59信息来源: 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处罚名称 失信程度
1 杨*平 自然人 身份证 (南)文综罚字〔2022〕第004号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不得印刷未署名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40条第4项规定和第69条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出版物《日月空名》20本,没收违法所得2900元; 0.29 2022/5/23 2099/12/31 2025/5/23 南陵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南陵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没收非法出版物《日月空名》20本,没收违法所得2900元 一般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