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4-10 08:38信息来源: 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 规和方针政策,接受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监督。负责制定 考古遗址公园的总体规划、保护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有 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统筹推进规划建设、文物保 护、文物本体修复、考古发掘保护和遗址展示开发利用。负责遗 址公园博物馆文物的征集、收藏、陈列、展示,按照有关规定进 0 2 0行妥善保管,确保文物安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 科普教育和公众宣传教育。 (三)负责遗址公园规划、立项、申报、服务和保护、展示 利用、项目建设、日常运营和管理维护,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 (四)拟定遗址公园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大工山-凤凰 山铜矿遗址、牯牛山城址、千峰山土墩墓群历史文化元素,开展 遗址公园文化产业项目策划、宣传,培育发展相关文化产业;负 责遗址公园文化产业对外招商引资;负责对外文化合作和其他涉 外文化活动,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五)围绕遗址公园的总体保护和考古挖掘,开展矿冶遗产 文化课题研究,加强国内外学术研讨和交流,促进文化研究的发 展和繁荣。 (六)建立健全遗址公园的监测和预警体系,定期采集、研 究、评估监测数据,定期编制监测报告。建立遗产区的档案库和 数据库。制定日常安全管理、保护维修等措施,有效控制、防范、 消除各类风险,提升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水平。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0553-2373289
负责人
巫先康
办公地址
南陵县文化中心5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