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南陵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基层发[2019]82号)和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函》(基卫函〔2019〕4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加快推进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推进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的总体能力和水平,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为保障人民健康,全民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取得成效,成立领导组:
组 长:孙朝功
副组长:汪金萍 曾文球 张 超 杨金龙 徐 冰
成 员:张礼中 聂素荣 詹金兰 闻晓敏 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张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礼中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实施目标
(一)形成服务能力和标准的评价体系,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二)构建良好运行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到2020年力争使全县所有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基本标准。其中创建2所二级综合医院、1所一级甲等综合医院、11所一级综合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
2019年弋江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省定),三里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一级甲等综合医院(省定),籍山镇中心卫生院、何湾镇中心卫生院(省定)、工山镇中心卫生院、家发镇中心卫生院、烟墩镇中心卫生院、许镇镇中心卫生院太丰分院创建一级综合医院,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四、实施措施
(一)全面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1、各要单位按照上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力争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的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
2、县卫生健康委在各医疗机构自评的基础上,针对每家机构自评情况,结合年度政府和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列出优先解决事项,确定年度改善重点条款和年末达到档次标准,督促和指导机构制定具体提升服务能力措施并逐项落实。提升改善情况纳入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
3、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卫生健康委申请审核。县卫生健康委在接到机构自评材料和相关数据、资料后,组织对申请机构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按照要求,上报市级进行复核。对市级复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后,向省级提出复核申请。
4、从2019年始,省卫生健康委不再单独组织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达到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直接确认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已经通过二级综合医院审批的中心卫生院,2019年6月15日前对照基层行活动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中“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党建管理”“行风建设”等指标,按照“推荐标准”的要求,进行补充自评。
补充自评结束后将自评结果报县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初审材料分别报市、省两级。省市联合组织复核,确定是否达到推荐标准。
(二)以提升行动为契机,落实相关政策
1、通过健全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灵活设置招聘条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世行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等措施,加大对创建阶段卫生院的支持力度,加快乡镇卫生院等级医院建设,综合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紧密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在继续深化基层医改中,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把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作为评价医改成效,评价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帮扶支持力度。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 2019年5月31日前。各单位针对工作目标,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自查自评 2019年8月31日前。各单位根据具体提升服务能力措施,列出提升条款清单,制定改进完善措施和时间进度安排并逐项落实。对照服务能力标准,完成机构自评并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申请审核。
3.上级审核 2019年10月31日前。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对申请机构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按照要求,上报市级申请复核。经市级复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向省级提出复核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推进健康芜湖的战略高度做好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研究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服务能力提升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单位服务能力提升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晰目标任务,厘清各阶段工作重点,压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服务能力提升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年度提升目标任务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实施方案》实施后,各单位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综合文字材料),于2019年6月25日前和11月25日前报送我委医政医教股。
附件:1、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3、南陵县基层医疗机构创建计划表
4、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评审表
5、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