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卫健委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5-04-27 08:11信息来源: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县卫健委 字体:【  

县委卫健工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拟订全县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健康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优化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十一)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二)承担县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十三)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所属行业加强党的建设。指导县卫生健康行业学会协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安徽省南陵县籍山大道南陵县卫健委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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