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卫健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
具 体 要 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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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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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县政务公开办维护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及时发布相关内容;县卫健委、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解读本部门疫情防控重要工作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将信息发布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医疗卫生”、“新闻发布”、“六稳、六保”、“回应关切”等相关栏目。 |
县卫健委 县经信局 县发改委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县政务公开办 |
持续推进 |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
18 |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县卫健委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栏目发布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县生态环境局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应急预案”栏目发布环境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县应急管理局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应急预案”栏目发布安全生产、森林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县卫健委及时转发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有关公共卫生知识的科普作品,发布在“健康科普”栏目。 |
县卫健委 县生态环境局 县应急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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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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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
县卫健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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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
县卫健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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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二)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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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
县扶贫办 县教育局 县卫健委 县医保局 县住建局 县水务局 |
持续推进 |
(一)编制事项目录 |
24 |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根据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试点领域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
各镇人民政府 县各有关部门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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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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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部门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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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四)推进示范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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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公开办选择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好的镇、县直部门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部门 |
11月底前 |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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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各镇、各部门对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梳理本单位公开内容缺失项,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部门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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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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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其他文件不得在该栏目发布。各镇、各部门要比照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发布内容,规范本单位栏目发布信息。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部门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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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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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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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 |
(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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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
县政府办 |
年底前 |
36 |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 各镇、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县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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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
县教育局 县卫健委 县住建局 县发改委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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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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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写入本单位领导分工,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更新;县政务公开办将组织检查各单位信息公开网“机构领导”栏目发布的领导分工信息是否包含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结果纳入2020年三季度测评。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单位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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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培训工作。(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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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单位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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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聚焦省、市主管部门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单位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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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专题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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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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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考核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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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解读质量高、形式灵活(图解、视频、动画等形式)丰富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单位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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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稿件。 |
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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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项评估,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各镇人民政府 26个试点领域部门 |
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