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卫健委注销医疗机构的公告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委对全县已批准执业登记的各医疗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下列15家医疗机构因设置单位(人)因到期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等情形,现依法予以注销。
以下医疗机构经我委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如开展诊疗活动需重新向卫健委申请执业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553-6838048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