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1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县级扩面)资金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6 16:13信息来源: 县卫健委阅读次数: 字体:【  

经审议,下列15256名同志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条件,拟发放2021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县级扩面)资金,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日期:9月16日至9月23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或资格确认工作操作不规范的,请如实反映。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0553-6829466。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依据《南陵县关于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面。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享受年龄从 60 周岁提前到 55 周岁。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县级扩面)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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