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政策扶持先行一步全力实现“幼有所育”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南陵县坚持将加快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来抓,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率先出台《南陵县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切实为老百姓提供省时、省力、省心的优质普惠托育服务。
一是先行先试、创新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推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方针,进一步明确扶持范围、目标及计划,充分依托市级优惠补助,在县级层面再次给予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扶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缓解托育机构前期资金投入压力,力争在2025年底累计扶持托位数达3214个,切实推动普惠性托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力争让“幼有所育”走向“幼有优育”。
二是严格认定、周密管理。按照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从布局合理、产权清晰、资质齐备、规范办园、收费合规等方面明确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标准,制定出机构申请、县级审核、公示公告、发文认定等条理清晰、层级分明的认定流程。建立健全周密严格的进出机制,明确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后有效期3年,并列举不符合普惠性条件9种行为,对照整改或予以劝退。
三是精准扶持、分类补助。坚持公益普惠的照护服务发展基本原则,将托育机构纳入照护服务发展整体规划,采取保证合理用地、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从生均、建设投资等基础方面对普惠性托育机构进行补助。方案中明确生均补助发放标准为18月龄以下幼儿60元/人/月、18-36月龄幼儿35元/人/月。同时根据租赁场地申办普惠托育机构的给予租房补贴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利用自有房产申办普惠托育机构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其中租房补贴按托育机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5元,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标准补助。目前第一批已有七所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公示当中,预付建设投资补助180万元。
四是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多元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督导评估机制,对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开展督查评估,通过常规性、针对性等督查方式,有效监管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办园方向、办园行为、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将普惠性托育机构评定为优质、良好、一般三类,依据评定结果给予培优补助,全力以赴推动其上类别、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