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048号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何岸苇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鼓励二孩三孩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决定中提到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一、关于给予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减免新生儿应缴合作医疗费用的建议:
依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措施,明确了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等有关假期,但暂未有育儿补贴政策,我县将依据上级政策及时调整我县政策。
我县转发省卫健委《关于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保障假期(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落实,继续按规定兑现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加大普惠托育机构财政支持力度。
我县执行全市统一医保政策,提案中提到的“关于鼓励生育二孩三孩的建议中建议减免新生儿应缴合作医疗费用”的建议,在《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芜医保〔2021〕63号)文件中明确,芜湖市为确保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到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医保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二是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落地参保)工作。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2021年5月31日起执行。
二、关于二孩,三孩家庭优先就近选择公办园,根据二孩,三孩区别按每学年给予资助的建议:
为满足群众对公办学位的需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幼有所育”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南陵县教育局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了20所公办园,新增了118个班级,3540个公办学位,实现了“一镇一园”全覆盖。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51.0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62%。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公办学位充足,能基本满足群众二孩、三孩的入园需求。少数人口大镇(如许镇)和县城区,公办学位仍然不足,为保证教育公平,在学位不足的公办幼儿园招生中,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公开招录。十四五期间,我县将继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公办学位以满足群众二孩、三孩的入园需求。
三、关于加强普惠制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
我县共有11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累计完成托位数755个。正在规划建设南陵县惠民天星托育中心建设项目:拟新建总面积2500平方米,选址在城东,拟定10个班规模,托位数达200个,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化的普惠托育服务。目前项目正在规划设计中。同时在对许镇街道、弋江街道拟新建的幼儿园项目,将新建幼儿园中托育机构纳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需求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
四、关于二孩,三孩子女未满18周岁的家庭,在购置房产时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
目前省市暂未有相关规定,我县将依据上级政策适时出台我县政策,明确政策落地实施部门。
2022年6月23日
联 系 人:鲍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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