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做好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6 17:19信息来源: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潘牡红 字体:【  

近日,县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健办〔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传染病防控的关键季节,也是霍乱、人感染禽流感、发热伴血小板综合征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传染病高发季节。当前,新冠病毒感染保持在低流行水平,但仍存在反弹风险,加之春季学期开学,各类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增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以及国家、省、市最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深入总结近三年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经县疫防办(县卫健委)牵头起早形成了《通知》并印发实施。

二、工作目标

发挥部门间联防联控作用,及时共享疫情信息,联合开展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从源头规范活禽养殖和经营行为,抓好活禽经营市场监管、环境卫生整治等行动,共同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新冠、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及早发现疫情苗头,妥善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防范校园传染病的传播。做好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人群健康管理和新冠、流感疫情防控,防止疫情扩散。

三、主要内容

1.加强监测报告,强化早期处置

各单位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压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落实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复课(工)证明查验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防控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同时各医疗单位切实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持续增强传染病早期识别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杜绝因漏诊、误诊导致患者病情延误。

2.普及防控知识、营造社会氛围

大力倡导良好卫生饮食习惯,教育公众发现病死的鸡、鸭和鸟类要及时报告;在流感流行季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传染他人;养成勤洗手、不喝生水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人群聚集场所通风消毒宣传,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3.加强预防接种、构建免疫屏障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意识,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可靠的疫苗预约渠道和途径,为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切实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四、保障措施

    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发生聚集性疫情或疫情高发的重点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隐报瞒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县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股;

解读人:朱勇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35113

电子邮箱:2836063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