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管理

发布时间:2024-01-19 15:05信息来源: 南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阅读次数:编辑:赵晨晨 字体:【  

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职责

1.协助卫生健康委制定本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规划并牵头实施,受卫生健康委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2.为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

3.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任务;

4.按时召开例会,布置和总结工作;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月报告制度;

5.定期下基层指导妇幼保健业务工作;

6.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叶酸发放、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避孕药具发放与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7.负责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8.负责全县乡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并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价;

9.负责乡镇卫生院产科技术指导,规范产科技术操作及院感控制,提高助产技术,降低剖宫产率;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推广适宜技术,突出妇幼保健特色;

10、负责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和保健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定期体检工作;

11.落实妇幼卫生统计报告制度,健全年报、监测网络,按时开展每年两次的孕产妇死亡、婴幼儿死亡评审工作,及时上报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完成年报、监测工作任务,并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

12.承担卫生健康委及上级业务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接受实施合作项目和参与必要的科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