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总医院复印病历
复印病案资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书写的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及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及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即应持相关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说明复印病历事由--到医院病案室备案
费用:复印病历收费依据文件,复印费每页0.5元。
地点:县医院院区病案室、中医院院区病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