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19 08:58信息来源: 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卫生院阅读次数:编辑:马泉 字体:【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及《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多方协作。县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广泛参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应对工作,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4)依靠科学,高效处置。加强专家队伍体系和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律,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采用先进物质手段,不断提升处置水平。

1.5事件分级及响应分级

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原则上响应级别与事件级别相对应,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事件的大小、处置难度等因素,经风险评估后可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2.1 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卫健委报告。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县卫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健委和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可直接上报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

县卫健委应视情况及时与周边及相关市(县)级卫健委互相通报信息。

2.2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a、首次报告: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以最快方式完成首次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尽可能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b、进程报告: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判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进程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c、结案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2.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且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在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卫健委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的同时,须按照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到报告信息后,应及时逐级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县卫健委。

3 应急响应和终止

3.1 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我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县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响应级别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后确定,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级接到报告后,根据需要和突发事件的公共卫生风险,决定是否启动全市范围内应急响应。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在接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时,应及时开展先期处置,采取边处置、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政府立即响应上级相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立即向市政府提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善后处置

4.1 恢复生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2 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上一级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