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家发镇中心卫生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控烟工作制度
为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工作环境,现将控烟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1.医院任何场所(除吸烟区)任何时间完全禁止吸烟。医院设有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吸烟。医院禁止放置熄灭用的烟灰缸,员工禁止吸烟。
2.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
3.加强控烟的宣传。
4.医院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强化职责与分工,加强控烟的监督和巡查。
5.医院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也是义务控烟监督员,有劝阻旁人吸烟的责任。
二、控烟劝阻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医务人员进入工作区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按照无烟医院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3.监督巡视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员工或病人及家属在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劝阻,有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控烟领导小组。
4.全体医务人员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