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召开第七批国家集采药品医疗机构约谈会

发布时间:2024-03-12 08:22信息来源: 县医保分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严肃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督促公立医院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近期我县针对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存在问题,召集相关医院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县内共17所公立医院负责人接受约谈,县医保分局、县纪委监管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我县公立医院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存在未优先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落实整改。根据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对全市公立医院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监控结果,我县有9家公立医院全部采购14个品规非中选产品;16家公立医院虽已完成约定采购量,但63个品规非中选产品配送量占比超过 50%,其中2家公立医院各有1个品规,单品规采购金额超过5千元。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必然要求。二要采取切实措施。要求医院根据就医用药人群、既往实际使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科学报量,并加强药品集采政策宣传引导,以确保国家药品集采政策落实落地。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将集采完成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协议范围,定期通报集采进度,落实结余留用激励制度,形成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用药习惯。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医保部门要落实集采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间的沟通协商,并将公立医院构执行集采政策相关情况及时抄送派驻纪检组。(朱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