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表(05.15)

发布时间:2024-05-15 10:26信息来源: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潘牡红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南陵康源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223MA2N02RF14 皖芜南卫医罚[202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 南陵康源大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24/5/14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