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总医院本级及县级院区广告宣传、标识标牌等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6:47信息来源: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潘牡红 字体:【  

一、项目编号:AHXJY-2024-0711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总医院本级及县级院区广告宣传、标识标牌等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

三、入围信息

1、供应商名称:芜湖鹏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大坂城A81号、2

中标费率:40%

2、供应商名称:南陵升升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其林路5

中标费率:40%

3、供应商名称:芜湖市雨坤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华兴花园4D4

中标费率:40%

四、评审专家名单:

吕熙霞、曲秀丽、周国良、吴汉凤、滕爱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征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陵县总医院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城南新区惠民南路和318国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53-2395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B121227

联系方式:1811988106518119883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工

电话:1811988106518119883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