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3岁以下已备案托育机构二多孩入托补助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2024年度3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芜卫人口家妇〔20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2024年度3岁以下已备案托育机构二孩多孩入托补助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条件
1.托育服务机构在我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县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登记。
2.已正式运营,并有一定数量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
3.托育机构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父、母、子女有一方户籍在芜均可,二孩、多孩审核口径依据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后,安徽省生殖保健服务证办证口径。
二、申报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孩子的均可,提供的必须是芜湖本地户口);
2.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该对夫妻所生全部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任一方三代社保卡(优先)或持卡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4.入托收费票据。
三、审核流程
1.托育机构申报:幼儿家长提交《2024年南陵县二孩多孩入托补助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至托育机构,托育机构初核后,将所有材料提交托育机构所在的村(居)。
2.镇、村(居)审核:村(居)对所属地托育机构所报送的二孩、多孩入托补助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镇政府,由镇政府进行审核并公示。
3.卫健委审批:由镇政府将符合享受的二孩、多孩入托补助相关材料报县卫健委。经审批公示后,直接通过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给幼儿家长,每半年发放一次。
四、发放标准
二孩入托补助(满1个月以上)每月1000元,多孩入托补助(满1个月以上)每月2000元。
五、工作要求
1.申报入托补助的家长和所在托育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申报承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相关托育机构三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托育专项奖补政策,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备案的托育机构每月8号之前上报实际入托名单和入托幼儿缴费收据发指定的邮箱,村(居)根据所属地托育机构提交的幼儿花名册等,与镇每月共同核实实际入托幼儿数,镇政府审核后每月15号前发县卫健委指定的邮箱。县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不定期核查,核查方式以现场核查、查阅最新缴费记录、电话随访入托幼儿家长等方法进行,严禁出现谎报、虚报入托人数的现象。
3.每半年上报一次入托补助名单及材料,申报时间分别为当年七月底和次年的元月底前。
4.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一年,具体内容由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南陵县二孩多孩入托补助申报表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