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卫健委副主任嵇妍解读《关于做好2024年度3岁以下已备案托育机构二孩多孩入托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21:17信息来源: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潘牡红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主要目的:做好我县托育服务工作,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向好发展。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

2.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41)

3.《芜湖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举措》(芜卫人口家妇〔20227)

4.《芜湖市2024年度3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芜卫人口家妇〔20246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芜湖市2024年度3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芜卫人口家妇〔20246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切实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生育、养育负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委做好起草工作,我委牵头召开了《关于做好20243岁以下已备案托育机构二孩多孩入托补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会,并征求部分托育机构意见和建议,由县卫健委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为目标,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构建方便可及、普惠多元、安全规范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努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五、主要任务(内容)

(一)奖补条件

1.托育服务机构在我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县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登记。

2.已正式运营,并有一定数量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

3.托育机构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父、母、子女有一方户籍在芜均可,二孩、多孩审核口径依据2021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后,安徽省生殖保健服务证办证口径。

(二)补助标准

在我县已备案托育机构实际入托的3岁以下二孩、三()孩每人补助1000/月、2000/月,直接通过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给入托幼儿家长。

六、创新举措

规范备案的托育机构二多孩补助认定审核程序,明确每月入托名单上报及村(居)、镇复核,保持工作联动,提升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各镇、村(居)参与并宣传安心托幼政策,掌握幼儿家庭对托育服务需求,提高了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保障措施

要求各镇、村(居)做好辖区内普惠性托育机构实际入托情况、申报资料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对申报入托补助资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申报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相关托育机构三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托育专项奖补政策。

  

解读机关:南陵县卫健委

解读人:嵇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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