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采访:县卫健委方铭《关于做好2024年度3岁以下已备案托育机构二孩多孩入托补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3 21:18信息来源: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潘牡红 字体:【  

    问:决策背景是什么?

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切实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做好我县托育服务工作,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向好发展。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生育、养育负担。

问:主要意义在哪里?

答:以满足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为目标,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构建方便可及、普惠多元、安全规范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努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问:主要任务(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了奖补条件,包括:

1.托育服务机构在我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县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登记。

2.已正式运营,并有一定数量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

3.托育机构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父、母、子女有一方户籍在芜均可,二孩、多孩审核口径依据2021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后,安徽省生殖保健服务证办证口径。

二是规定了补助标准,包括:

在我县已备案托育机构实际入托的3岁以下二孩、三()孩每人补助1000/月、2000/月,直接通过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给入托幼儿家长。

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要求各镇、村(居)做好辖区内普惠性托育机构实际入托情况、申报资料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对申报入托补助资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申报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相关托育机构三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托育专项奖补政策。

 

 

解读机关:南陵县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解读人:方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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