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解读】《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10:16信息来源: 县卫健委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公众咨询:咨询《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2025〕2号)中二孩多孩入托补助育儿补贴补助标准和申报流程是什么?

政策解答:

(一)补助标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流程: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南陵县一次性育儿补贴申请表》(单位版),由单位审核。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生育情况进行核实,县卫健委审核确认。

2.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初次登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南陵县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花名册》及《南陵县一次性育儿补贴申请表》(村居版)。由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和公示,镇人民政府复核,县卫健委审核确认后通过省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

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咨询电话:0553-6829466

二、公众咨询:咨询子女数如何计算?

政策解答:按照现家庭夫妻共同依法生育的子女数计算,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按政策享受育儿补贴。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咨询电话:0553-6829466

三、公众咨询:咨询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安徽省内,一方或双方为外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等单位职工,如何申领育儿补贴?

政策解答:符合发放条件的,如有一方为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员工,则由单位全额发放。其他情形由申请时子女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承担。但要求省外单位出具未发放育儿补贴证明。

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咨询电话:0553-6829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