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采访:县卫健委鲍小玲《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 号)和2024年10月《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从2024 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养育成本,激发生育潜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落实省、市关于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工作要求的需要,通过给予生育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助,能够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生育积极性,从而增加劳动力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实施二、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结合我县实际,县卫健委草拟《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初稿)》,2025年1月发文征求县财政局和各镇、县直有关单位意见。
四、工作目标有哪些
(一)减轻家庭育儿经济负担:通过发放育儿补贴,直接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缓解因生育和养育孩子而产生的经济压力。
(二)提升生育意愿与生育率:借助经济激励措施,鼓励更多家庭考虑生育,特别是二孩及多孩家庭,以促进人口数量的合理增长和结构的优化。
(三)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中成长,通过育儿补贴支持家庭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
五、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资格认定标准
明确了夫妻双方均为本地户籍或一方为本地户籍,合法生育的子女首次在本地落户。明确了2024年起依法生育二多孩夫妻,夫妻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单位申请(含小孩户籍在外地),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初次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卫健委审批确认。
(二)补贴标准
明确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的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时限
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子女出生两年内申报育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明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报县卫健委确认。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初次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镇政府审核,县卫健委审批确认。
六、保障措施有哪些
夫妻双方均为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夫妻双方均非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子女户籍所在地的县卫健委通过惠民“一卡通”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