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关切】转诊程序的问题
关于转诊程序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芜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会诊转诊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芜医改秘〔2023〕3号)规定:“对于本市不具备条件的:对我市高峰学科和三级医院均不具备医疗条件,确需转外就诊的,由高峰学科所在医院或三级医院会诊转诊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转外流程为:患者确需转外诊疗应当办理转外手续,由首诊医生负者填写县域外转诊申请单(一式两份),信息报送会诊转诊服务中心窗口安排专人联系,转诊科室主任意见,专家组会诊讨论意见,院区转诊负责人意见,转诊服务窗口意见,患者持县域外转诊单上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