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审计局2020年第8号公告:南陵县2020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20年一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我局对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推动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相关审计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疫情防控强化税费政策支持和优化纳税缴费服务12项税收优惠政策、18条税收硬举措,截至3月底,免征增值税90.10万元,其中,餐饮业16.72万元,住宿业0.32万元,其他生活服务业54.40万元,公共交通运输服务9.92万元,收派服务业8.74万元;积极宣传疫情期间延期纳税申报与延期缴纳税款办理流程,为63户企业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受理29户企业延期缴纳税款505.80万元;继续落实上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至3月底,共办理退抵税496万元(其中增值税455.6万元)。
二、运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相关审计情况
(一)疫情期间,县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落实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0号)、《关于降低涉农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6号)等相关文件,南陵县供电公司2-3月份,对1.9万户非高耗能企业及一般工商业户按原电价降低5%价格结算,截至3月底减少客户支出150万元;延长“支付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企业76户,节省企业支出107万元。
(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方面
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2020〕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截至3月底减征、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共计1459.24万元, 其中:免征中小企业854户三项社会保险1354.68万元,减半征收70户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104.56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实方面相关审计情况
积极为企业办理疫情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截至3月底,住房公积金南陵县管理部受理申请缓缴的企业12家,如:南陵运山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客运分公司等,2至3月份缓缴金额58.91万元,涉及企业职工5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