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1-01-29 08:48信息来源: 南陵县审计局阅读次数:编辑:朱蓉 字体:【  

    一、 政务公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通过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巩固公开成果,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按照“依法、真实、主动、全面”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划审计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特将以下内容予以公开:

   (一)县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六方面:

  1.审计局职能(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领导工作的分工)及机构设置情况

    2.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

    4.审计业务工作

    5.审计行政管理

  6.其他

(二)公开形式。

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每年定期对外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在适当时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县审计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均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县审计局办公室。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46。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53-6823556。电子信箱:2924784096@qq.com。邮政编码:241300

二、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县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县审计局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县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县审计局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将被附注理由后及时退回,申请人可以在补充完备申请要件后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不受退回次数的限制。

    2.正式受理。县审计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规定,县审计局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审计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审计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