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审计局2022年第2号公告:南陵县2022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2022年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要点》(皖审财〔2022〕22号)等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我县二季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旅游专项资金
2021年,市分配下达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示范激励资金460万元,用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当年拨付休闲农业与旅游集聚区奖补资金230万元,其中:烟墩镇80万元,何湾镇60万元,许镇镇60万元,鹫峰山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霭里村小格口休闲观光园、凌中农家乐各10万元。至2021年末,资金结余230万元。
2022年1-6月,县财政安排旅游项目资金189万元,其中:省级42万元,县级147万元。至6月底,资金使用6.87万元,结余182.13万元,其中:县本级140.13万元,省级42万元。
(二)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资金
2021年,南陵县财政局安排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资金1158.58万元,按预算来源划分:省级20万元,市级900.78万元,县级237.8万元,至2021年末,支出1083.62万元,结余74.9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审计发现,截至2022年6月,县文旅局仍未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三、审计建议
文旅局应及时将旅游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政府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四、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南陵县2022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市级相关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退还垫付的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