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今年安排了7类44个审计项目,审计发现问题337个,问题金额688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093万元,管理不规范5790万元,提出建议181条,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责。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决策部署,围绕惠企政策、财政直达资金、减税降费等相关资金拨付、使用和效果加强审计监督,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运行。
二是加强国有企业运营审计。通过审计监督,切实防范国有资本管理和国有企业运营中的风险隐患,做到抓早抓小、未雨绸缪。同时,对于因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带来的情况异常或风险苗头,注重由表及里揭示深层次原因,从而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坚持以推动兜牢民生底线为目标,加强对人民群众利益最为密切的农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努力把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统筹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期)审计。围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深入揭示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通过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快推进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加强审计整改,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制定“防未病”预警提示单。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标准认定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台账清单,加强跟踪督查,实行对账销号,持续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度县审计局实施了63个审计项目,审计发现问题506个,截至2022年10月,完成整改501个,整改率99%。同时,加强对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审计发现问题337个,在整改期限内问题91%得到了有效整改,努力将整改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推进“三类监督”协同,增强监督效能
全力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的贯通融合。县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过程中“三个不够”问题的整改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完善移送问题反馈和沟通机制,加强“三类监督”协同,同时,强化“三类监督”促进问题整改,做到各司其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监督互补、措施互补,凝聚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长办公会议13次,研究审计整改、审计线索移交等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控制法律风险,规范决策程序,抓紧抓实局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环节,对审计项目有关文书、机关重要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局机关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南陵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聘请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其在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依法行政。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贯彻落实《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坚持事前公开审计权责清单、执法流程,事中公开执法人员及其纪律要求,事后公布审计结果,自觉接受被审计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芜湖市审计局审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南陵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以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以及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为主要形式的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完善审计项目审理机制,切实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责,严格执行《南陵县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计组长、股室负责人和审理岗三级复核制度,对所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必须经由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确保所有审计结果文书事实清楚、证据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正确以及审计程序合法,切实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降低和规避审计风险。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照法定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项目外,其他审计结果一律对外公开;确保网上信息有数量、讲实效,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健全完善舆情研判回应和新闻发布机制,通过在线访谈、结果公告、政策解读等方式,及时主动回应公众热点关切,精准解读相关政策背景和工作推进情况。
(四)切实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四严禁”“八不准”。每次审计项目进点,廉政监督员都要随组进场,强调审计工作纪律,并从严监督。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局党组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常态化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摘编、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及审计署、审计厅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将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融入审计工作,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对审计干部法律法规培训作为必训内容,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法律知识专题报告会、法治讲座及案例讲解,依托省厅集中整训、审计业务会、干部教育在线、爱党建、学习强国等平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等,通过个人自学、案例导学、专人领学、集中研学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做到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促进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